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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安徽海德化工科技有限公司闲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 调查报告》的公示

作者:地环中心 发布时间:2022-11-21点击数:711

根据《马鞍山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马政〔2017〕25号)的文件要求:对拟收回土地使用权的金属开采和冶炼、造纸、火电、化工等行业企业用地,以及用途拟变更为居住和商业、学校、医疗、养老机构等公共设施的上述企业用地,要组织开展土壤环境状况调查和风险评估,因此,安徽和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委托华东冶金地质勘查研究院对安徽海德化工科技有限公司闲置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

一、基本情况

地块名称:安徽海德化工科技有限公司闲置地块

占地面积:69348.17m2(合104亩)

地理位置:安徽省马鞍山市和县乌江镇安徽省精细化工产业基地安徽海德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北东部罐区内

地块现状:旱地、其他草地、工业用地

未来规划:工业用地(M)

土地使用权人:安徽和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单位:华东冶金地质勘查研究院

调查缘由:拟收回该地块土地使用权

二、第一阶段调查

根据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结果获悉,地块此前为农用地、水塘和荒地,2007年后被圈入化工产业基地,圈入后一直未开发利用,2017年被安徽海德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征用,预建设安徽海德化工科技有限公司罐区项目,被征用后该地块为公司罐区项目预留用地,未被开发利用,地块一直被闲置,该地块未被开发利用,地块内未有工业企业经营,不存在构筑物、不存在外来堆土、不存在固体废物,地块及周边未发生过化学品泄露事件和其他环境污染事故,地块内土壤和地下水均不曾受过污染且相邻地块无环境污染事件,故初步判定地块内不存在潜在污染源,地块无内源污染。

由于调查地块地处安徽省精细化工产业基地内,场地周边分布有安徽海德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安徽弘源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安徽禾元合成材料有限公司和安徽杭富固废环保有限公司四家企业,初步判定地块会受到相邻地块及周边生产企业的污染源影响,存在外源污染,根据现场踏勘,结合基地环境影响分析以及周边企业项目的产品方案、原辅材料使用情况、生产工艺和污染物排放等多方面影响,分析地块受周边区域潜在污染的可能情况和需要关注的污染因子为重金属及无机物10项(Cu、Zn 、Sb、Sn、Pb、Ni、As、Cd、Cr、Hg)、挥发性有机物VOCs6项(苯、甲苯、乙苯、二甲苯、苯乙烯、甲醛)、二噁英、石油烃(C10-C40)、石油烃(C6-C9)。

二、初步采样调查

为了进一步确认该地块生产活动对土壤及地下水的污染状况,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 1-2019)相关要求,进行了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以查清地块污染现状。

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初步采样阶段:共布设 18个土壤样品采集点位和6个地下水样品采集点位,另外在地块的西侧布设2个土壤对照监测点位,在地块西侧和北西侧布设2个地下水补充对照监测点位。共采集土壤样品64个和10个地下水样品进行实验室检测。

本次调查土壤检测因子包含GB36600-2018中表1基本项目45项+表2其他项目3项+其他地方标准中的项目4项 +pH值,共计53项作为检测项目涵盖了场地内及周边全部潜在污染物。

地下水检测因子包含《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表1常规指标28项+表2非常规指标20项+其他标准中指标13项,共计61项检测指标检测因子涵盖了场地内及周边大部分潜在污染物(Cu、Pb、Zn 、As、Cd、Cr、Ni、Hg、苯、甲苯、乙苯、二甲苯、苯乙烯、石油烃(C10-C40))。

样品检测分析结果:对照GB36600-2018标准中第二类用地风险筛选值及相关地方标准中的用地筛选值,土壤中污染物均不超标;参考《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中Ⅲ类水限值和《上海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与修复方案编制、风险管控与修复效果评估工作的补充规定(试行)》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地下水无特征污染物超标。

三、初步调查结论

经场地调查的历史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及实地采样分析,该地块土壤污染物含量均不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规定的第二类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本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

四、委托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安徽和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时方君

联系电话:13956615848

五、编制单位及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华东冶金地质勘查研究院

联系人:刘宇潇

联系电话:18755532303